保管员基础工作规范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如果在企业里,保管的账务不规范,那么产出和投入将无法核对,使得财务一片混乱。保管帐是保管员工作的首要资料,也是财务帐簿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严格按照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登记帐薄。
启用帐薄时,应当在帐薄封面写明单位名称,启用日期,
记帐人员等内容。帐页建立完整,记录齐全,不得漏填不填。将发生日期,单据号,摘要等有关资料逐项记入帐内,要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字迹工整。记帐时一律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记帐要及时,做到日清月结。每页登记完毕时,应在本页
最后一行摘要栏内加盖“过次页”章和下页第一行摘要栏内加盖“承前页”章。月末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发生的所有业务全部登记入帐。结账时,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划通栏单红线。年末结账时要在帐薄记录的最后一行划通栏双红线。年度终了,要把库存余额结转到下一年度,并在摘要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年度新建帐薄时,应在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记帐发生错误时,不得涂改,挖补,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
数字画红线注销,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数字,并由保管员在更正处盖章。
保管员工作发生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所有帐薄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办理移交手续时,要有监交人,移交清册等。没有办清移交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严格按照移交清册逐项进行核对点收。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帐薄,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帐薄记录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