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办学学历认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目前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一般是指国家鼓励的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如1+3,2+2,3+1
网上注册认证信息。
准备需要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准备相关材料。
在留学生服务中心当地递送点提交有关材料。(也可以直接去北京递交)
由递送点邮寄北京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认证评估,等待结果。
北京留学生服务中心打印结果认证书。
留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直接邮寄给注册信息上的地点。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未经过教育部的审批或者备案
申请认证的证书不属于高等教育学位证书。
国外学校不在教育部的认证范围内。
提前辍学或未能正常毕业并取得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