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师论文:政工师晋升的路径要求与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基本保证。思想政治工作也是一门科学。为了便于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者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现特推出《政工师论文》相应资料,专业解决政工师职称评定与政工师论文发表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评聘范围是企业和国有事业单位(不包括教育系统的大专院校)中在职从事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下列人员:
1、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副书记)。
2、党的工作机构包括党办、政治部(处、科)、组织部(处、科)、组织人事部(处、科)、宣传部(处、科)、宣传教育部(处、科)、统战部(处、科)等部门的负责人和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3、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书记和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直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职人员。
4、企事业单位内的车间(部门、科室)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基层党的工作的专职人员。
5、工会主席、专职副主席、工会宣传教育、组织、女工等部门专职负责人和直接从事工会工作的专职人员。
6、共青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共青团工作的专职人员。
7、企事业单位中的党校、政校的主要负责人、政治理论教员。
8、经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具有内部准印证的)企业内部政治类报刊负责人、编辑和记者。
9、经批准的企业自办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责人、编辑和记者。
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高级政工师为高级专业职务,政工师为中级专业职务,助理政工师、政工员为初级专业职务。
严格的说,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等工作职务晋升中,需要依据目前的名称序列,依次进行晋升,有特殊情况的符合破格要求的,可以例外。通常的说,晋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工员
政工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常识。
(2)了解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正确地宣传教育群众。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必要的基本常识和能力,能从实际出发,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完成本职工作。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品德良好。
(5)高中(含同等学历)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
大学专科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具备上述条件,表现良好,工作称职,可确认政工员任职资格。
2、助理政工师
助理政工师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初步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并联系实际用以指导工作。
(2)比较熟悉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能结合实际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3)具备思想政治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具有一定的从实际出发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
(4)严格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品德良好,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影响。
(5)高中(含同等学历)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员职务5年以上,表现良好,工作胜任。
大学专科(不含大专专业证书班结业)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具备上述条件,表现良好,工作胜任,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具备上述条件,表现良好,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实习期满,具备上述条件,表现良好,工作胜任,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
3、政工师
政工师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理论,并能联系实际,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
(2)较好熟悉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3)较好地掌握思想政治工作基本原则,具有从实际出发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具有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的能力。
(5)思想品德优秀,模范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形象。
(6)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4年以上,表现良好,工作胜任。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具备上述条件,表现良好,工作胜任,可确认政工师资格;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具备上述条件,表现良好,工作胜任,可确认政工师资格。
4、高级政工师
高级政工师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系统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并能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系统地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与本岗位有关的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并能带头认真贯彻执行。
3、系统地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素质,同时具备相关的经济、法律、历史和现代科技等知识。
4、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实际经验,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卓有成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5、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写作能力,对思想政治工作有较深的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6、思想品德优良,模范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7、获得博士学位,担任政工师职务2年,表现良好,工作胜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政工师职务5年,表现良好,工作胜任。
1、政工师
在研究成果上必须取得下列4项中的1项:
(1)在市(地)级或省行业系统以上的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独立撰写的关于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或思想政治工作论文一篇;
(2)在市(地)级以上或省行业系统召开的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或精神文明建设会议交流独立撰写的论文、典型经验一篇(3000字以上);
(3)负责或作为主要执笔者承担本单位关于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或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报告、经验总结二篇以上;
(4)独立撰写关于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或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调查报告二篇(每篇4000字以上),并受到上级部门或领导的好评。
2、高级政工师
(1)在省(部)级以上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独立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二篇。
(2)在省(部)级以上召开的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会议上交流的论文、典型经验二篇(每篇4000字以上)。
(3)作为主要承担者完成省(部)级以上领导部门下达的关于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课题。
(4)作为主要承担者完成二篇以上省(部)级以上领导部门的有关报告、典型材料撰写任务。